海量資料時代的關鍵服務研討會第五場次,邀請數位時代雜誌專欄作家鄭國威先生主講,透過案例分享如何縮短數位落差,並介紹國內數位素養相關組織的推動現況及數位素養等議題,其演講重點節錄如下:
1. 數位落差輔導案例
傳統上「數位落差」定義為是否具備使用電腦或平板電腦等硬體設施的技能,為解決數位落差問題,政府機構每年編列經費,採購硬體設施、成立數位機會中心、以及聘請電腦教學單位開班授課,但數位落差仍存在於現今社會。
因此,建議將「數位落差」定義為使用者能否使用電腦或網路工具完成特定目標,如:網路訂票、掛號…等,用以便利生活或改善工作效率。在Web2.0時代,大部分工具可免費取得並隨時隨地於雲端連線使用,而偏遠地區或高齡族群的使用者並不瞭解這些資訊科技可以如何幫助他們,也因此造成了「數位落差」現象。
為解決此現象,台灣數位文化協會自2008年五月開始進行「胖卡(Puncar)計畫」,使用改裝的小貨車,搭配資訊裝備、講師及網路志工,至全台偏遠地區傳達資訊科技新知與應用情況,近距離地與使用者進行第一線接觸。面對數位落差問題,真正需要的資訊素養為「知道資訊科技可為其帶來什麼幫助」,透過了解流程及步驟,讓使用者即使無法親自進行,也可以將自己的想法與他人溝通,進而完成特定的生活或工作目標。現今台灣社會的資訊設備並不匱乏,反而應了解使用者的需求,正視使用者真正缺乏的相關知識。
2. 數位素養議題分享
(1) 2004年哈佛大學贊助成立全球之聲網站(Global Voices Online),為一國際性非營利全球公民媒體計劃,其創辦人體認到主流媒體對於特定議題存在偏見,決定透過部落格串連的方式,透過不同國家部落客的翻譯及交流,報導世界各地的最新新聞,讓大眾都能了解各地值得關注的議題。
(2)Inter-Parliamentary Union預計開始進行網路列管,此舉將影響網路中立性(Network neutrality),若網路列入其管制範圍內,網路服務商在未來將可歧視性針對不同內容,影響使用者連線網路的速度及效率。
(3) 2011年美國眾議院提出《禁止網路盜版法案》(Stop Online Piracy Act) 和《保護知識產權法案》(PROTECT IP Act),若審查表決通過,未來將由網站承擔侵犯著作財產權的責任,例如在YouTube上有盜版影片,若YouTube未進行處理,YouTube則會受到關站處分。若此法案通過,網路服務提供商將必須回溯清查其平台上所有資料是否有侵權事宜,以免遭受處分。
(4)PanSci泛科學網站,邀請台灣科學研究者、教育者、科學愛好者及所有受科學影響的人們,於平台上針對科學議題進行討論與分享,例如:美國牛、瘦肉精…等,以解決科普知識不足所造成的誤解。
總結以上,數位落差與數位素養為一個廣泛的議題,不能以提升競爭力為導向,需要關照不同領域或族群所面臨的問題,將心比心並適時地伸出援手,透過大家的共同努力,形成群體,一起跨越數位落差及提昇數位素養。